购买了有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退房要看情况而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买卖时,出售人要向买受人说明设立了居住权,如果没有说明,造成买受人购买房屋后无法居住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解除合同。除此之外买房退房则属于违约。
除了以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 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对房子进行全面了解,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尽量不要买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湘潭房产网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