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商品房在预售之前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登记是有一定效力的,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但很多人对于商品房预告登记不是很理解,今天湘潭房产网小编详细整理了什么是商品房登记预告,商品房预售登记的作用,一起来看下吧。
什么是商品房登记预告
1、根据规定,预告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性。
4、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根据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登记的作用
1、备案具有准物权效力:登记之前基于买卖合同享有债权,在登记后则享有对未来建成商品房的准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具有物权效力:类似于预告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
3、不具有物权效力:仅起备案的作用,不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具备债权保全的对抗效力。
4、商品房预售登记至少能对抗一房二卖中的后买者,即如果商品房预售登记已经备案,如果开发商又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而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我认为这个第三人就不能是认为善意不知情的第三人,从而不受法律保护,先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房屋过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