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物业费应该谁交?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2020-11-25 15: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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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赁时,物业费的缴纳由租赁双方一起来决定。若是在租赁是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就由出租方缴纳,若是已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而房屋租赁在进行登记的时候还有一些知识需要了解到。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房屋租赁物业费应该谁交?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一、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

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二、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物业费由谁缴纳以及房屋租赁登记需要知道的一些知识了,希望对各位房东以及租客能够有所帮助,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湘潭房产网

房屋租赁物业费应该谁交?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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