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2021-05-13 16: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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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或者最低收入家庭且经当地房管部门认定他处没有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个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注: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最后大家需要知道的是, 廉租房是国家对低收入人群的一种保障政策,对申请人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如果条件没有满足就不能租住,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湘潭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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