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金额的通知
腿哥
2021-10-15 17:11:00
关注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1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

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金额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就2021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金额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金额

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074元,以此为基数计算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金额,具体为最高月缴存金额=71074(元)÷12(月)×3(倍)×12%(比例)×2(单位和个人)=4264元(四舍五入)。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金额

根据《关于湘潭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85元,合计最低月缴存额为170元。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0

评论

更多推荐